涉及一个或多个BVI公司以及其在金融交易中经常包含的一个先决条件是:每个BVI公司,向BVI公司事务登记处(以下简称“登记处”)索取信誉良好的证书(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简称“ CGS”)。
CGS提供了BVI公司在CGS之日的注册管理机构当前状态的快照(详见下面“ CGS中提供的确认”部分)。
从历史上看,根据2004年《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》第235条(以下简称“法案”),如果BVI公司事务注册代理人(以下简称“注册代理”)信纳该BVI公司是这样情况:
在公司注册处;且已支付了代理人的所有费用,年费和罚款。
但是,自从在2018年和2019年对该法案和2012年《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进行修订之后,这些要求得到了扩展,因此注册代理人现在还必须确信BVI公司已提交了一份文件关于根据该法令第118B条的规定,将其私人董事登记簿副本送交书记官处(以下两个例外除外)。
为了获得CGS而必须提交董事名册的两个例外是:
BVI公司成立后的头六个月和21天内仍未任命其第一任董事;和
在公司继续加入英属维尔京群岛后的21天内。
注册服务代理人提供的CGS将于签署之日就BVI公司确认以下内容:
它在公司注册簿上。
它已支付了该法规定的所有费用和罚款。
它已将其完整的董事名册副本提交给了注册服务商。
它是否已提交未生效的合并或合并条款。
是否提交了尚未生效的安排条款。
是否处于自愿清算中。
根据2003年《破产法》,它处于清算状态还是破产管理状态,并在适当时声明其处于行政破产管理状态。
是否已提起诉讼以将BVI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中删除。
CGS将由注册秘书长签署,在大多数情况下,将在要求的同一天以电子方式签发。(SAMPLE BELOW)
订单提交后,10分钟内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
纳 光 国 际
联系人: 吴经理
热线: 13798379621 (公证认证)
13148724883 (公司注册)
QQ:3477087873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阳光科创A座28楼
Copyright © 2015-2020 深圳市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40638号